建筑概况:地上25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74.8米,项目位于浙江省。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合用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由于加压送风井自屋顶到二楼后无法直接到一层,因此设了两套系统。本人对规范解读很疑惑,在此希望得到各位老师帮忙起点一下,不胜感激。
首先地上系统,2~25层,加压送风高度为70米,根据新防排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查表3.4.2-2得计算风量为46440CMH,根据备注“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0.75”,那么我这个例子是两梯两户的,属于两个单扇门,还能不能乘0.75?(这算是问题一),在此姑且我就选择乘0.75,设计风量不应该小于46440*0.75*1.2=41796CMH。
以下是根据规范3.4.5的计算过程:
AK=1*2.1=2.1
V=0.6*[1*2.1*2/(1*2.1) 1]=1.8(根据浙江省的补充说明对于住宅建筑Ag可以根据最大一个门面积计算,楼梯间疏散门算2个)
N1=3
以上计算L1=2.1*1.8*3=11.34
Af=0.8*1=0.8(风口规格800*1000)
N3=24-3=21
L3=0.083*0.8*21=1.3944
计算风量LS=(L1 L3)*3600=(11.34 1.3944)*3600=45844CMH
设计风量不应该小于45844*1.2=55013CMH(大于查表的风量)
地上系统计算到此结束
2~25室图片
以下是-1~1层的计算过程
由于系统高度小于24米,直接采用规范3.4.5的公式。由于负担的是两层,而且两层差异很大,根据浙江省的补充规范按最不利的那层计算。我就算了两层的情况,如下:
根据一层:
根据规范AK是住宅通往前室的门面积,而我这个项目在一楼没有住户,逃生方向是合用前到直接就通往室外,那么AK取值是否可以直接采用通往室外门的面积?(问题三),在此我就这个逃生门的面积计算为AK=1.8*2.4=4.32
V=0.6*[1*2.1/(1.8*2.4) 1]=0.892
N1=2
以上计算L1=4.32*0.892*2*3600=27745CMH
L3=0
LS=L1 L3=27745CMH
根据一层设计风量不应该小于27745*1.2=33294CMH
一层图片
根据地下一层:
AK=1.2*2.1=2.52
V=0.6*[1*2.1/(1.2*2.1) 1]=1.1
N1=2
以上计算L1=2.52*1.1*2*3600=19959CMH
L3=0
LS=L1 L3=19959CMH
根据地下室设计风量不应该小于19959*1.2=23950CMH
由此可见最不利的是地上一层,根据我的计算系统风量应该是33294CMH,问题就是AK、V的取值是否正确。
地下一层图片
以上问题有三:
1、 表3.4.2-2数据,两个单扇门能不能乘以0.75?
2、 门洞断面风带(V)的取值,当住宅项目两个前室疏散门可以按一个门面积计算,那么楼梯间疏散门有两个门还要计算2个总面积吗?
3、 在一楼的时候,逃生方向是楼梯间——前室——室外,跟二楼是相反的,那么
AK和V计算式中的A1、Ag应该怎么取值?
除了以上三个问题,还请老师帮忙看看其它计算是否有问题,谢谢。
附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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