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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面积计算

发布于:2021-07-23 10:30:23 来自: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3.0.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 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对比2005规范】

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释】

1.室外走廊(包括挑廊)、檐廊都是室外水平交通空间。其中挑廊是悬挑的水平交通 空间;檐廊是底层的水平交通空间,由屋檐或挑檐作为顶盖,且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 底层无围护设施但有柱的室外走廊可参照檐廊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无论哪一种廊,除了必须有地面结构外,还必须有栏杆、栏板等围护设施或柱,这两 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36中一至四层的水平交通空间均属于室外走廊。


37中二、三层的室外水平交通空间为挑廊。底层虽然有地面结构,但无栏杆、栏 板或柱,不属于室外走廊,不计算建筑面积。


38中左侧部分虽无栏杆、栏板等围护设施,但有柱、有地面结构,按檐廊的规则 计算建筑面积。右侧部分无栏杆、栏板,也无柱,不属于室外走廊,不计算建筑面积。


39的室外水平交通空间为檐廊。


2.室外走廊(挑廊)、檐廊虽然都算1/2面积,但取定的计算部位不同:室外走廊(挑 廊)按结构底板计算,檐廊按围护设施(或柱)外围计算。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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