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发文: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进行“实地检查”!问题严重的将立案处罚
骑驴去流浪
2022年05月30日 13:40:56
来自于时事快讯
只看楼主

来源:招施工员

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检查方式及时间     1.企业自查(即日起至5月底)。 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照实名制管理文件要求对工程项目 进行全面自查 ,对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检查方式及时间    

1.企业自查(即日起至5月底)。 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照实名制管理文件要求对工程项目 进行全面自查 ,对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主管部门检查(6月至7月)。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对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进行实地检查
3.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抽查(6月至8月)。 苏州市建管处将以“线上日常巡查,线下飞行检查”模式,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在建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 抽查复查
处罚    

将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予以全市通报 情节严重的 将按相关规定扣除企业信用分,并移送建设行政执法部门 立案处罚
重点检查      

   
项目实名制登记、“一码通”机制落实情况、现场人员考勤 、实名制通道标准化建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银行代发工资以及《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  
附原文: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好2021年度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地核查迎检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1〕118号)、《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划内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在建项目。 重点检查 项目实名制登记、“一码通”机制落实情况、现场人员考勤 、实名制通道标准化建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银行代发工资以及《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等相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对照书面台账资料和实名制系统数据,根据《苏州市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表》(附件1)的考核内容 现场打分 ,并现场签署《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承诺书》(附件2)。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1.企业自查(即日起至5月底)。 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照实名制管理文件要求对工程项目 进行全面自查 ,对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主管部门检查(6月至7月)。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对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进行实地检查
3.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抽查(6月至8月)。 苏州市建管处将以“线上日常巡查,线下飞行检查”模式,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在建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 抽查复查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对照政策文件落实各项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本次实名制工作检查。苏州市建管处将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予以全市通报 情节严重的 将按相关规定扣除企业信用分,并移送建设行政执法部门 立案处罚
3.为进一步落实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检查人员有各类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可拨打苏州市住建局机关纪委0512-65114221进行举报。
联系人:张新,潘洋;联系电话:65129749。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6日
敬于才华
2022年06月01日 18:13:40
2楼

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照实名制管理文件要求对工程项目 进行全面自查 ,对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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