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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程保险期限又延长!北京通州住宅工程项目试点“双保险”!

发布于:2023-05-24 15:07:24 来自:给排水工程/给排水资料库 [复制转发]

一直以来,房屋质量问题都是消费者的“心头大患”,维权时业主常常处于弱势,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已有上海、广州、成都、长沙等多地实施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规定保温和防水工程的保险期限为5年,住宅在5年内发现房屋渗漏质量缺陷,可直接获得理赔。

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延长保险期,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住建委发布消息,通州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项目(含部分已开工建设项目),可享受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护航。“双保险”的保期覆盖住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其后最长12年, 其中防水保险期限延长至7年 ,如果在此期间发现房屋存在质量缺陷问题,可直接或间接向保险公司报险、理赔。

为什么“双保险”的保期最长至12年?通州区住建委工作人员介绍,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潜在质量问题的高发时段多为使用初期,但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险公司设计方案时将保期适当进行了延长。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覆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2年时间,之后由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再“无缝衔接”最长10年的时间。

通州区住宅工程“双保险”不需要业主花钱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由施工单位投保,最低基础保费为5万元,承保50万元保险责任,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建设单位投保,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为5年。          
通州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住宅工程“双保险”措施是在现有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基础上出台的,旨在倒逼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为质量问题提供快速维修及赔偿保障,确保业主权益最大化。          
在工程质量保证保险覆盖期内, 业主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缺陷,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履行维修义务。 如果施工单位拒绝或无法履行义务, 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要第一时间聘请第三方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确保业主咨询、投诉及时解决。事后,建设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启动保险索赔程序,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后,可根据质量责任通过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向施工单位追偿。          
在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覆盖期内,业主如果发现住宅存在潜在质量缺陷问题,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或获得保险公司授权的物业公司、建设单位报险。保险公司经查勘确认为保险责任后,将进入理赔流程,向业主赔偿损失金额或派遣第三方进行维修。截至目前,通州区已投保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住宅项目共20项,其中有7项已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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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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