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报即将开始了,关于工程师职称的注意事项大家了解吗?赶紧来看看吧!
1、关于单位性质情况
中央驻宁单位、省部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 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 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 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
2、关于修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 60 学时。2022 年 (含)以前的学时要求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3、关于论文版面及资历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 截止时 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 等截 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
4、关于具体申报时间
我市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 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申报评审通知发布工作。以此类推,职称申报时间会在6月中下旬开始。
5、关于职称评审审核进度
各评委会原则上于 2023 年 6 月底前完成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换届工作,11月底前完成评审,12月底前完成公示、上报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如无法按计划完成,须提前10 个工作日向市职称办说明原因。
6、关于下发职称证书情况
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由市职称办发文公布, 高级职称由市职称办向省职称办报送评审结果,由省职称办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全省统一编号的电子职称证书,证书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资格名称、专业名称、取得资格时间、批复文号等。
自2019年7月开始,全面实施电子证书,中级由市里下发证书,高级由省里下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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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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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2023年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本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和省住建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建函人〔2023〕24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建设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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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学到了学到了,谢谢分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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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谢谢分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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