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已逐步成为项目建设的工序之一,其计价是工程造价咨询的重要环节。在造价咨询工作过程中,造价咨询人员需明确建设项目危大工程包含的内容,并熟练掌握其施工技术措施费的计价原则和方法,确保费用合理、透明,促进工程安全高效推进。 一、含义及现行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已逐步成为项目建设的工序之一,其计价是工程造价咨询的重要环节。在造价咨询工作过程中,造价咨询人员需明确建设项目危大工程包含的内容,并熟练掌握其施工技术措施费的计价原则和方法,确保费用合理、透明,促进工程安全高效推进。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令第37号公布,第47号修正)
2、
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
3、
住建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2、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2、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1、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计价办法的通知》
(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分别作为专项施工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计价,工程量清单未作列项且投标未作增项报价时,按工程量清单缺项处理;
(2)工程量清单列项和特征描述与规定不符时,按工程变更处理。
(3)发包人应根据图纸和清单要求,以及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和技术情况,拟定超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项施工费用,列入最高投标限价。
(4)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和清单要求,制订专项施工方案自主报价。
(5)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不论有无改变,工程结算时,报价不作调整。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超危工程增项,工程结算时,不作为工程量清单缺项。
(1)
第五条就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中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
2019
〕
11
号)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特殊措施项目。
(2)第六条则规定招标工程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特殊措施要求的,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特殊措施要求,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补充编制危大工程等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清单项目,并列明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
(3)第七条则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应根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测算确定,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