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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与律师在建工解纷中的商法融合协同机制构建与实践路径建设工程案件因其专业性强、利益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的特点,常需多领域专业力量的协同介入。造价师与律师作为工程造价核算和法律风险防控的两大核心主体,其协作效能直接影响纠纷解决的效率与质量。本文将从角色互补性、协作模式创新、制度保障三个维度,探讨二者在建设工程案件中的协同机制构建路径。 一、专业分工与价值互补: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 建设工程案件往往呈现"技术争议法律化、法律问题技术化"的双重特征。造价师通过工程量清单审核、变更签证分析、工程款支付节点确认等技术手段,为案件提供客观的量化依据;律师则通过合同条款解析、证据链构建、诉讼策略设计等法律手段,将技术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例如某EPC总承包合同纠纷中,造价师发现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达32%,律师据此援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5.2条关于变更估价的三原则,成功突破"固定总价不调整"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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