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监表2)供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应附有施工实施计划、方案、方法、工艺;施工图资料,测量放样基础资料,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材料、设备、人员数量及到场情况,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的各项标准试验和材料试验报告等。
旁站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指南)-图一
旁站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指南)-图二
旁站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指南)-图三
旁站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指南)-图四
旁站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指南)-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