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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设单位负首责!狠抓“一带一帽”!

发布于:2023-03-30 09:31:30 来自:施工技术/工程项目管理 [复制转发]

3月27日,苏州市住建局印发《2023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要点》。今年的重点如下:

  • 压紧压实 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 严格落实“ 主监员 ”制度;

  • 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

  • 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盘扣式模板脚手架专项安全检查

  • 持续开展混凝土质量专项 抽查

  • 狠抓“一带一帽”管理

  • 实现智慧工地接入智慧监管平台 全覆盖

  • 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 ,建立扬尘监管信用扣分发布机制和扬尘污染项目标后履约 扣分机制 对违法项目一律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扣分

       

去年9月,苏州市住建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对督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各类高处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并在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时 予以扣分

强化“一带一帽”使用

施工单位要督促进入施工现场的 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要符合  《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  、  《坠落防护安全带》(GB 6095)  等规定要求。

去年2月,苏州发布  《关于实施建筑工地“一带一帽”记分管理的通知》  ( 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9号 ,明确:

2022年3月15日起 在全市建筑工地实施“一带一帽”记分管理 各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大门口设置语音提示器, 持续播放 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提示语音 ,并在施工现场大门口 设置 “一带一帽”标准佩戴 示意图

“一带一帽”的通知处罚力度还是非常大的, 尤其是对项目经理


           


             

“一带一帽”记分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项目主监员 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记分:

1.进入施工现场 未佩戴安全帽

2.佩戴安全帽时 不系下颏带

3.高处作业时 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带

4.安全帽或安全带 不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一带一帽”记分规则

           

建筑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和现场务工人员 每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1.务工人员记分规则:

  • 务工人员存在记分内容行为之一的, 第一次记3分 第二次起每次记6分 ,“苏安码”将动态更新为 黄码

  • 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 满12分的 ,“苏安码”将动态 更新为红码 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经重新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苏安码”绿码;

  • 在1个记分周期内2次累计记满12分的 一年内将不再赋予“苏安码” 也就是说一年内都进不了工地了

2.项目经理记分规则: 务工人员记3分对应项目经理扣记1分

  •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项目经理累积记分 超过6分的 ,对 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

  •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 达到12分的 责令该项目经理 停止执业1年

  • 情节严重的, 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5年内不予注册

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 ,应当接受住建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 施工单位 应当按规定程序 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3.施工企业记分规则: 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累计记分值乘以0.01系数 作为当季度企业 不良行为分值

4.监理企业记分规则: 施工企业不良行为扣分 来源于非监理单位的 ,监理企业 按相同分值不良信用信息予以扣分 来源于监理单位巡查记录的 ,监理企业 按2倍分值优良信用信息予以加分

小苏总结:项目经理的分数是与工人分数挂钩的, 项目经理必须 管理工人做好“一带一帽”,否则就将面临 停止执业、吊销证书、5年不予注册 ,施工单位 还需更换项目经理                          

强化履行各方主体责任

  • 建设单位要及时拨付 包括高处作业施工在内的 各项安全施工措施费

  •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抢工期、赶进度 。?

  • 强化对作业工人的体检工作, 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疾病的人员 按照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作业

强化重点部位和环节管控

1.预留洞口采取钢筋网防护。 洞口作业时所采取的防坠落措施除满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外,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采取预留洞口钢筋网防护措施

编者注:  《关于强化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措施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监〔2022〕27号)   明确了示意图:

2.设置高处作业安全平网。 按照规定要求对 总搭设高度5m至8m之间 的模板支撑系统 至少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总搭设 高度8m以上 的模板支撑系统至少 设置两道安全平网 。安全平网随支模架搭设时同步设置。钢结构屋面板安装时,在屋架梁下方挂设安全平网。

3.安装塔吊攀爬防坠装置。 积极推广在塔吊塔身上 设置速差式防坠器或安全绳自锁器

4.强化操作平台安全管控。 施工现场因高处作业或接料而设置的操作平台应满足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  的相关规定;操作平台构造与材质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应在操作平台明显位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及限定允许的作业人数,物料应及时转运, 不得超重、超高堆放

原文如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住建质〔2023〕7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23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要点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住建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要求,坚持“零事故”目标理念,推动质量强市建设,贯彻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创新举措、压实责任、加强检查,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工程项目参建企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压紧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监理单位“辅警”作用。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两书一牌”制度、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扬尘管控公示制度等

2.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督促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 ,对各地住建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严格落实“主监员”制度 ,加强监督人员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压实属地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

3.加强从业人员教育。 推进“苏安码”深度应用 ,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培训机构监督考核。督促参建企业及劳务公司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安全知识、环保要求的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月”“质量月”系列活动,通过网络手段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及形式。

二、筑牢安全防线

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等行动。 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风险、查隐患、促整改、降事故”专项整治等行动。严格危大工程管控, 狠抓“一带一帽”管理 。调度各地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队伍,做好节假日、夏季高温、汛期台风、低温雨雪冰冻等重点时期事故防范,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5.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加强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实施、验收等环节抽查力度。 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盘扣式模板脚手架专项安全检查 。大力推广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模式,督促做好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信息归集、建筑起重机械电子化“一机一档”相关工作。推动开展盘扣构件租赁企业信用评价活动,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

6.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参建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施工现场电焊作业等动火作业管理、危化品及可燃易燃物管理、办公区及生活区火灾防控、消防安全教育及救援演练等重点内容,持续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增强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7.推动智慧工地建设。 推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智慧工地建设, 实现智慧工地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全覆盖 ,持续开展智慧工地数据动态验证,构建“监管部门、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

三、加强质量监管

8.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 督促各地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常态化开展监督抽测工作,加大对实体质量的抽查力度,加强隐蔽验收环节监督把关。 持续开展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加强对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管控 。进一步健全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9.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总结推广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优秀经验做法,鼓励更高比例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指导昆山市做好提升住宅工程渗漏综合治理水平试点工作,形成制度性成果,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开展混凝土浇筑、防水、装饰装修等环节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严格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分户验收过程管控。

10.强化优质工程示范引领。 健全完善优质工程全过程创优监管机制,加强预申报、创优水平阶段性认定、现场质量核查等环节把关。进一步规范省级、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申报推荐流程。深入开展精品“姑苏杯”优质工程系列展播活动。

11.加强检测机构信息化监管。 建设完善“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信息化赋能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比对试验、信用评价、专家管理及行业数据监测等工作,全方位提升信息化监管服务水平。推动完善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课程内容,丰富检测理论知识题库。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

四、开展环保整治

12.强化扬尘管控组织领导。 发挥市、县级市(区)工地扬尘办牵头协调作用,开展监督考核,压实各地、各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梳理辖区内土储地块、“三通一平”工程、后配套(辅助)工程、管线工程、拆除工程、小型(临时)工程监管底数,形成乡镇(街道)网格化巡查、第三方机构抽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查处的工作机制。

13.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宣贯。 全面宣贯工地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涂料及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建筑垃圾(泥浆)等污染物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汇编落实督察整改工作配套措施文件,发布“建筑工程扬尘监管白皮书”。

14.提升工地扬尘防治技防水平。 推动建设工程安装各类型喷淋喷雾设施、全自动车辆冲洗平台和监控监测设备 。完善房屋市政工程远程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等智慧化监管平台。推动工程监督机构配备便携式空气质量检测仪、无人机等设备,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15.落实工地扬尘防治惩戒激励政策。 对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严格对照扬尘污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处罚, 做到有案必移、有案必立、违法必究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工程申报和标准化文明工地申报评选工作要求,有效激励工程项目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 ,建立扬尘监管信用扣分发布机制和扬尘污染项目标后履约扣分机制, 对违法项目一律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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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一带一帽”记分管理 。 各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大门口设置语音提示器, 持续播放 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提示语音 ,并在施工现场大门口 设置 “一带一帽”标准佩戴 示意图 。

    2023-03-31 18: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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