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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今日报名截止!新增2地发布考务通知!11地正在火热报名...

发布于:2023-04-03 09:28:03 来自:BIM技术/行见BIM

来源:BIM新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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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截至目前已经有30地公布2023年报名时间   ,一起来看!
16地报名结束: 陕西、重庆、安徽、湖北、甘肃、海南、云南、山东、江苏、浙江、广西、新疆、宁夏、江西、西藏、福建
 

 
11地报名中:   四川(今天)   、内蒙古、   辽宁(今天24点)     沈阳(今天24点)   、吉林、青海、广东、北京、黑龙江、河北、上海  
注:正在报名地区的考生别忘记缴费!

 
3地即将报名:   山西、湖南、天津  

 
2地还未报名地区:反正是最后了,那就等着吧  
贵州:机考2月16日报名,延期考试7月9-10日  
河南: 去年报名 4月3日-10日  

   

新增2地报考动态:

1.湖南: 3月31日报名,2天考3科,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2.天津: 3月30日报名 (只有5天报名时间) 2天考3科,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 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 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详情如下!


0       1      
湖南:3月31日开始报名    


报考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6月3日-4日(2天3科)

报名时间

3 31 9:00 4 7 17:00

报名入口

http://www.hunanpea.com

网上缴费

3 31 9:00 4 7 17:30

收费标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 70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准考证打印      
5月30日9:00 — 6月2日17:00      
考务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内容,现就我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类型            
6月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6月4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主客观混合题            
  注:《建设工程造价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基础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建筑、公路、矿业、机电、市政、水利,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地点        
2023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分市州或按区域相对集中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界定详见附件1《专业对照表》),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3、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4、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5、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审核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名条件和属地要求,确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不符报名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和属地要求进行严格审核。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网上报名”中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4月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4月7日17:30。        
(一)注册和填报信息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2023年为湖南省二级建造师首次使用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要求注册)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上传有误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学历或学位核验结果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仔细核对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编码是否存在错误,每个报考人员可以添加5条学历或学位信息进行核验。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学历或学位证原件与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合并为一张JPG格式的图片作为证明材料上传,有更名或其他情况的报考人员还需将更名材料一并上传。        
4.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未确认前撤回承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退出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核查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3.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属地原则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4.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网上缴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0〕57号)规定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确认“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核查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核查通过后,完成缴费的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在报名完成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 — 6月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下载打印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请及时与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联系(联系电话:0731-84688383)。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混合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客观题科目须按规定规范填涂答题卡,填涂不规范将影响考试成绩,具体填涂规范可以登录http://www.cpta.com.cn/topic/1284.html进行查阅。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 考试成绩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复查结果统一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2.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办法。报考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发放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六、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2。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现场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及时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考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公告。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3。        
附件:        
1.专业对照表        
2.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3.咨询电话及网站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附件内容可以看通知链接)        
       

       

       

原文链接:(查看附件内容)

http://rsks.hunanpea.com/Article/e178de5f-61a7-4819-b64d-fb4566ca93ed/InternalArticleDetail.do?



0           2        
天津:3月30日开始报名


报考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6月3日-4日(2天3科)

报名时间

3月30日9:00至4月4日16:00

报名入口

http://47.99.242.51/tip

网上缴费

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

收费标准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准考证打印        
5月31日9:00至6月2日24:00        

考务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津人专〔2005〕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6月3日至6月4日。
6月3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3日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4日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9:00至4月4日16:00。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2.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增报专业条件
符合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中规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及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选择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缴费的办理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             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             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津发改价费〔2021〕96号、津财综〔2021〕23号。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             202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24:00             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公布。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进行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报考人员需要,方便报考人员尽快取得证书,减少报考人员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津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有关事宜。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应为天津市。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人员,市人才考评中心将把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直接打印在增报专业合格证明上。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处理工具(照片上传注意事项--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2.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像素须大于295px*413px,大于20k。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不具备免考基础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考基础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关于专业更改。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五)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六)需要票据的报考人员请缴费成功后及时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七)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请报考人员确认在注册时预留的电话为手机号码,如预留的是固定电话号码,后期通知短信无法发送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网站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5712288517(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4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3年3月28日



  • 爱吃炸鸡番茄酱

    希望可以分享更多与BIM有关的事情,可以让我们有更多的学习和收获

    2023-04-04 09: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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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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