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本工程结构设计基准周期为50年。 2、本工程(项目)为砖混结构。 3、全部尺寸单位除注明外,均以毫米(mm)为单位,标高则以米(m)为单位。 4、本工程+0.000为室内地面标高. 5、除按本说明要求外,本工程施工尚应遵守各有关施工规范及规程。 6、工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的抗震构造要求进行施工。 三、设计施工总说明: 3.1据有关规定,本工程建筑类别为丙类,抗震烈度为七度. 3.2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的抗震构造要求进行施工。 3.3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土建施工时应与其他各专业密切配合,做好孔洞予留,管道予埋及予埋件予埋等工作,严禁后凿洞,凿槽施工。本工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