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家请教一个问题:《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规定,混凝土动态强度和动态弹性模量的标准值较其静态标准值高30%;在实际抗震验算时,是不是把相应混凝土静态本构的强度参数调整一下就可以了?比如C30是25.5MPA,提高后为33.1MPA。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最近院里接了一个20万吨大直径筒仓的项目,院长让我把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好好看看,看了几遍有几个问题希望论坛里的大佬们能指点一下小弟。 1. 非框排架结构的构筑物,例如框架、框剪、筒体等结构的工作塔,需不需要控制小震下的弹性位移角? 2. 8度区0.2g, 25米大直径筒仓采用外层钢筋混凝土仓壁与内柱联合支承,地震作用如何确定?因为整个筒仓刚度很大,没有办法设计成以弯曲变形为主的剪力墙延性结构,是否需要按抗震等级乘以调整系数? 我的想法: 1.不需要,构筑物规范5.5.1条文说明里明确大多数规则的构筑物满足抗震截面验算条件下不会发生超过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值,有薄弱层时应验算罕遇地震下的弹塑性位移。弹性位移角是控制小震水准下设防目标,抗震截面验算是控制中震水准下的设防目标,若能满足中震下的设防目标,小震下的设防目标是不是构筑物比建筑物可以要求低一点,体现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区别,以及抗规和构抗规结构设计的灵活性。框排架结构形式复杂,平面竖向变化大,薄弱点多,应该控制弹性位移角。 2.不用,抗震等级确定的调整系数是为了满足设防烈度下结构构件的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2000条文说明见21楼!
建筑结构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
论文简介:就基于性能的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几个关键环节进行了讨论,给出了结构整体设计的总框图及设计中各关键环节的子框图,较为清晰地展现了基于性能的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基本过程。 投稿网友:wukangzhen 上传时间: 2013-08-28
新老建筑都是框架结构,新建筑是3层的附属结构,老建筑5层。地基承载力320KPa,基础都是独立基础,领导的意思是将与原有建筑相邻的柱子下设置梁,梁下做基础,避开原有的独立基础。这样行不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新手求教,不胜感激!
钢材基本属于各向同性的均质材料,且质轻高强、延性好,是一种很适合于建筑抗震结构的材料,在地震作用下,高层钢结构房屋由于钢材材质均匀,强度易于保证,所以结构的可靠性大;轻质高强的特点使得钢结构房屋的自重轻,从而所受地震作用减小;良好的延性使结构在很大的变形下仍不致倒塌,从而保证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但是,钢结构房屋如果设计和制造不当,在地震作用下,可能发生构件的失稳和材料的脆性破坏或连接破坏,使钢材的性能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灾难性后果。因此高层钢结构房屋的抗震设计就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
一、建筑幕墙的抗震要求 建筑幕墙的抗震性能应满足GB 50011的要求。 建筑幕墙应满足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幕墙,其试验样品在设计的试验峰值加速度条件下不应发生破坏。幕墙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振动台抗震性能试验或其他可行的验证试验:①面板为脆性材料,且单块面板面积或厚度超过现行标准或规范的限制;②面板为脆性材料,且与后部支撑结构的连接体系为首次应用;③应用高度超过标准或规范规定的高度限制;④所在地区为9度以上(含9度)设防烈度。二、建筑幕墙抗震设计原则建筑幕墙的抗震设计遵循“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计原则。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基本的抗震设防目标是:①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②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
如今,钢结构建筑在因为其良好的性能,已经广泛应用在各种类型的基础建筑中。同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钢结构建筑具有良好的抗震性等优点。但是,如果在抗震设计中不按照钢结构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那么在地震当中钢结构建筑物就会破坏严重。下面,给大家分享的就是钢结构建筑抗震设计有哪些基本要求以及抗震设计的方法有哪些。<
现行的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有一两个,一个是水利上的《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另一个是电力上的《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2000》。看了这两本规范的内容发现,这两本都是废止了一个电力的78规范后实施的。请问专家,我们现在选用哪个规范比较合适。[ 本帖最后由 zhc7 于 2008-7-7 16:36 编辑 ]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汶川大地震引发的对建筑物抗震设计的思考汶川5.12大地震使每一个中国人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中,听着一组组令人惊悚的灾难数据,看着电视上一个个令人悲伤又无奈的画面,我作为一个结构工程师,内心总有一种深深的自责和内疚。地震来了,我们设计的那些房子为什么顷刻间变成瓦砾?面对地震,我们真的这么无能吗?我从事结构设计二十余年,在抗震问题上,我觉得有以下几个问题急需考虑解决:一、作为一种最残酷的自然灾害,地震灾害在我们的建筑设计、规划主管部门,并未将其放在足够重视的位置上。在建筑设计中,消防、人防、抗震是三项灾害预防设计内容。从这三种灾害的后果看,地震灾害远远大于前两项,但在相应的规范中,抗震设计的安全概率是最低的。在现行抗震规范中,采用的是两阶段、三水准设计理论,即所谓的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而这个三水准又是基于一个假设的地震烈度、地震模型下的概率设计,因此单纯的结构抗震设计并不能完全保证人的安全性,至多也只能是降低损失。我认为现有建筑抗震设计的不足应通过其它手段加以弥补,我们既然不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能不能想办法保证建筑物中人的安全?譬如在每一个功能
按照抗震规范3.3.2: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注意上面说的是“抗震构造措施”而不是“抗震措施”,那么是否在结构计算时,如确定节点放大系数时选用的抗震等级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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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建筑抗震构造,设计及施工,验收都适合的国标图集。低层高层。 投稿网友:lihongzhong2012 上传时间: 2013-07-31
1.定性设计,定性设计主要是指对于建筑抗震设计的总体要求,以及各种措施等。由于定性设计部分,一般是无法通过计算,而主要依靠结构概念和地震灾害的实践总结,因此个人认为它最能直接的体现人们对于结构抗震的认识,是最直接和有效的方式。因此,定性设计在某种程度上应该具有结构哲学意义,即归纳事实之后的演绎。2.定量设计,记得曾经有人说过抗震设计是骗外行人的。这么说虽然有些过,但是也不无道理。首先,我们并未真正的认识地震的本质,连地震的真实状况都没搞清楚,之后的地震力实际上也是“假的”,因为我们设计所采用的“地震力”实际上是我们对于可能地震的预估,用于评价建筑物在此“预估侧向力”作用下的承载和变形能力。其次,一般的结构设计采用反应谱法和时程法,这两个方法对于目前的建筑抗震设计而言,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地震的频谱特性是否正确预估了,举个例子:一般的建筑都带着几层的地下室,而规范的反应谱参数是从地面起算的,地震波从基岩传到结构基础的时候是没问题的,但是假如基础上面是原状土层的话,那么采用规范的场地类别和特征周期是合适的,可是实际上这里10-30米的土层已经被地下室所取代了,地震波通过
抗规 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是不是说所有建筑都要抗震设计,规范上没看到低于六度地区呀?
建筑工程的抗震性能与结构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在建筑设计的阶段考虑到抗震因素以及提供相应的条件才能够为建筑后期进行抗震结构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在进行建筑设计的初期应该充分考虑到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设计,以便结构工程师针对结构系统实现合理的布置,切实提高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与承载能力。 一、建筑设计与建筑抗震设计的关系 建筑的抗震设计以及抗震性能的高低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直接联系,而建筑抗震设计又是以建筑设计为基础的。这是由于建筑结构是基于建筑设计的,当建筑设计完成后建筑结构就难以改变。因此建筑设计师在建筑设计前期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建筑抗震设计的需求。 二、基于建筑抗震设计的建筑设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