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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重大变化-增加公共场所栏杆设置要求

发布于:2022-08-23 11:32:23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新规范:6.7.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4 公共场所栏杆离地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

 

解读:这两条中庭栏杆1.2m,栏杆底部0.1m不留空的要求非常重要!在实际使用时也非常人性化。


知识点:公共场所栏杆设置要求  

首层低窗是否需要设置防护栏杆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居住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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